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推出安排

尊贵的客户:

    

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推出安排

          

参照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于2022年12月20日发出的通函,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于2023年9月25日推出。

          

在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下,长江证券经纪(香港)有限公司(「长江证券经纪」)须就有关在联交所上市的普通股及房地产投资基金(就场外证券交易汇报制度而言,统称为“股份”)的以下活动,向证监会作出汇报:(a)当长江证券经纪(不论是作为主事人或代理人)为某项可征收香港印花税且没有被联交所记录为自动对盘交易指令或无须向联交所汇报为非自动对盘交易的交易进行股份转移时,惟以下情况除外:(i)该项交易获税务局给予印花税宽免(不论是全数或部分数额),或(ii)股份转移乃根据结构性产品或衍生工具的条款或因将预托证券转换为股份(反之亦然)而进行;或(b)当实体股票证书被存放于或提取自长江证券经纪(不论是作为主事人或代理人)时。

就此,长江证券经纪需要向您收集最新的客户识别信息,并向证监会提交一切不时要求索取的关于您的客户识别信息。若有任何身份数据的改变或更新,请通知长江证券经纪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另请留意:

因汇报需要提交客户识别信息及投资者标识符,任何未获分配投资者标识符的账户将无法进行上述活动。阁下之证券交易帐户如尚未获本公司分配投资者标识符, 请通知长江证券经纪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如有任何疑问,请于办公时间内联络客户服务部,香港号码(852) 2823 0388 或国内免费热线号码4008595579。

    

此致

長江證券經紀(香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