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如欲提取戶口的現金結存,請於交易日的指定時間前(通知閣下的經紀或結算部作出提款指示/傳真提款指示 ,逾時視作翌日處理。所提取款項會以以下形式發出給客戶。客戶可選擇:
- 支票過戶:
於當日上午十一時前作出指示, 由本公司代客戶將支票存入閣下的銀行同名賬戶 ;
- 匯款 (海外客戶適用):
於當日上午十一時前作出指示,電匯存入閣下的銀行同名賬戶(按每筆匯款收取手續費港幣100元(本地電匯)/ 港幣150元 (海外電匯);
- 即日自動過賬:
於當日上午十一時前作出指示,利用本地跨行轉賬(匯款)(CHATS)將款項即日直接存入閣下的「指定入賬銀行戶口」,並可即日動用資金;